第1465章 两起案件-《大明:我只想做一个小县令啊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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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个从未出过远门,最远可能只到过江宁镇的小女子,是怎么在没有路引的情况下离开江宁的?

    就算王具没有对陈小小做出任何阻拦,难道这一路上的皂丁、捕快、巡检、城防,都不对她做任何检查?

    好,童福山可以假设这些城镇都人浮于事,那她难道不住店?住店没有路引也不登记?

    那些客栈掌柜的就不怕因为住客没有路引而被审查、处罚?

    一个大活人,只要活着就一定有痕迹,可这个陈小小就像凭空消失了一般,怎么可能不让他起疑?

    还有关于扬州的谣言。

    童福山假定这是谣言。

    陈小小为什么要去扬州?

    从江宁镇出发距离南京并不算远,往北百里过牛首山就是南京,她千里迢迢,跋山涉水越过太湖,跑去东北方的扬州做什么?

    难道是因为陆路危险,选择先走陆路,再转水路上京告御状?

    这么走不是风险更大吗?

    这些疑点堆积在一起,只会让童福山的疑心越来越重,甚至一些不好的猜想渐渐浮上心头。

    将陈小小失踪的案卷合上,塞回原处,童福山的目光落在下面的案宗上。

    桃园溪分尸抛尸案。

    被抛尸的是一具女尸,仵作推断年龄约在14-16岁之间,尸首被发现在长源溪支流旁边的桃林。

    尸首被发现的时候,仵作就进行了初步推断,死亡时间在抛尸前3-5天,也就是永乐十六年柒月十三至柒月十五之间。

    但被发现的尸首因为被分尸,且只找到四肢、部分躯干,头颅未曾寻到,难以确定死亡原因。

    仵作在尸首上没有找到致命的伤口,肺部未发现泥沙,初步怀疑是被人勒死或者割喉,但没有证据佐证。

    但死前曾有多次遭遇侵袭的痕迹,且非一人所为,身上的淤青多达几十处,但不是致死原因。

    虽然江宁镇不大,但类似这样的案件也有过,之所以引起童福山的警觉,是因为这件案子并不是陈年旧案,而是和陈小小失踪的时间太相近了!

    假设陈小小在柒月十三离开江宁就遇害,和陈平托人报案、立案的时间柒月十七,太过巧合了!

    “难道...”

    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每每需要考虑问题的时候,童福山不知不觉间,习惯了学着苏谨用指节敲击桌面。

    一声声‘笃’‘笃’的敲击,似乎能给他提供无数的灵感。

    “假设陈小小是被人灭口后分尸,那杀人者是谁?王具?还是王家坳的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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